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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办的商标注册证书应该如何领取?

时间:2015-06-03 11:50     浏览次数:
      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的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遗失声明,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;《商标注册证》破损的,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《商标注册证》交回商标局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发出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。
      (一)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(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,办事处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2层1215-1218室),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《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后,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《商标注册证》。
      (二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(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“代理机构”一栏中),商标局将《商标注册证》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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